一、學經歷及理念
〈一〉理念:
誠信、專業、認真、迅速、奉獻。
〈二〉學經歷:
1.學歷─74年花蓮師專畢。
82年輔大法律系第一名畢。
2.國家考試─82年律師高考及格。
3.經歷─
(1)國小教師6年。
(2)83年起執業律師迄今。
(3)高雄學苑法律課程講師。
(4)高雄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主任委員暨服務律師。
(5)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、高雄、屏東分會審查委員暨扶助律
師(93年成立迄今)。
(6)高雄地方法院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、屏東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
師。
(7)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協會副秘書長、法律專業委員。
(8)高雄市苓雅區調解委員。
(9)高雄地方法院調解委員。
(10)多位立法委員暨高雄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。
(11)高雄市政府義務諮詢律師。
(12)高雄市政府勞工局、工務局義務諮詢律師。
(13)高雄市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(三民區、苓雅區、鳳山區、岡山區)
(14)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志工律師。
(15)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保護志工。